Apple设备江苏交通一卡通·苏州卡业务用户服务协议

Apple设备(包括iPhone、Apple Watch)江苏交通一卡通•苏州卡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苏州城慧通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城慧通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苏州市民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您开通及使用Apple设备江苏交通一卡通•苏州卡(以下简称“虚拟交通卡”)等相关事项与您签订的服务协议。本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免除及限制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对您权利的限制条款等,可能以黑体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公司于本协议项下所提供的任何服务。您确认,在您接受本公司服务,或您以其他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公司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一经开通或使用虚拟交通卡即视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遵循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提供的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或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在变更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务。同时您在此承诺,一经开通或使用虚拟交通卡不会利用本业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向您追责的权利。

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本公司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客服电话为0512-962026)。

一、本服务产品内容:

虚拟交通卡是加载在Apple设备中的一张交通卡,用户成功开通虚拟交通卡业务后,可直接使用Apple设备在苏州地区及全国带有“交通联合”标志的公共交通相关领域刷卡消费。

二、用户权利与义务

1.用户资格

您确认,在您开始使用本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特别地,如果您是未成年人,请在您的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 若您是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您还需同时遵守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且您确认,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受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限制。

2.服务范围

您自愿申请使用本服务,并通过以下途径获取使用:您可下载“智慧苏州”APP或在Apple设备自带的Wallet钱包(以下简称“Wallet”)内开通虚拟交通卡。开通虚拟交通卡需要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您取消虚拟交通卡功能时可全额退还(以下简称“可退服务费”)(如遇营销减免或相关活动,本公司将发布相应政策,您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获取路径可能调整,需以“智慧苏州”APP页面、官方信息为准。您已知晓并同意使用本服务的规则及流程,以及本服务范围仅限于本公司已开通的本服务所涉及领域。

3.信息真实、准确

经您本人或监护人确认同意,开通本服务时,您本人或监护人授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相关信息。您需保证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您提供信息不真实准确或不完整有效所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停止服务。

4.本人使用

为保障您的权益,您知悉并确认本服务仅限您本人使用,请妥善管理。任何复制、转发等供他人使用的行为引起的不当使用,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您可在“智慧苏州”APP或Apple设备Wallet钱包内对虚拟交通卡进行查询和充值,充值电子发票通过“智慧苏州”APP开具。

1)支付设置

经您本人确认同意,自主设置支付方式并妥善保管支付账户信息、支付密码、支付指令等与本服务有关的一切设备与信息。如您遗失或泄露前述信息或设备,您应及时通知相关支付渠道或本公司,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您个人原因所致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您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您发起的支付行为一旦发出将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您发起的支付行为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

2)生物识别信息采集

为保证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支付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通过第三方的指纹信息、虹膜信息、人脸信息、声纹信息等生物识别信息。您应妥善保管上述资料、信息和硬件设备,并确保您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在安全、无病毒、未被入侵、未被监控、未被非法控制的环境下运行和使用。若您泄露了上述信息中的任意一项或遗失了上述硬件设备,由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您认可本服务的相关交易信息均以本公司系统记录的为准。

3)交易查询

您可通过“智慧苏州”app查询交易记录与费用使用情况,同意并理解该信息仅作为参考数据,本公司尽可能保证数据的即时有效性与真实准确性。如您产生任何疑问,可与本公司或相应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予以确认。

4)付款义务

您理解并同意,不得以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使用本服务的相应款项。此外,您理解并同意,如发生支付纠纷,需根据您选择的不同支付渠道(本公司支付方式或第三方支付方式)承担相应责任,在合理需求范围内进行协调与沟通。

5)线上支付服务费

您通过“智慧苏州”APP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对虚拟交通卡进行充值时,本公司将按照交易金额收取0.6%服务费,在您支付充值资金时一并收取(如遇营销减免或相关活动,本公司将发布相应政策,您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其他收费服务请参考“智慧苏州”APP公布的用户服务协议。

三、本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申请受理

本公司有权根据您的认证信息或交易记录,决定是否受理您的服务申请,并且可以根据您提供的注册信息与实名认证信息等相关要素对您的权限和身份进行核实。本公司有权通过第三方认证对您的身份真实性、并对行为可信性进行评估,据此决定是否为您继续提供服务。

2.交易限制

本公司有权评估您的交易风险并根据自身判断限制您的交易频次和额度,以保证您的资金安全与交易稳定性。当本公司认为相关措施无法抑制交易风险时,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直接限制、暂停您使用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同时,“限制交易频次和额度”并非“限制、暂停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的必要前置措施。

3.收费调整

为保证持续良好的营运,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对提供本服务收取服务费并进行调整。服务费用的收取方式与标准,以您在使用本服务时收到的各类通知、告知为准。您若在收到有关收费的各类通知或告知后仍然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无条件同意按照相关通知、告知所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条件向本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如您不接受相关费用标准及变更,则不应继续使用本服务。

4.通知及送达

1)通知方式

本协议条款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公告或其他关于您使用本服务的通知,您同意本公司使用电子方式通知您。电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于本公司网站(www.szsmk.com)、”智慧苏州”APP、微信公众号等公共信息平台公布或无线通讯装置通知等方式。

2)送达

本公司网站(www.szsmk.com)、“智慧苏州”APP、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的通知如以公示方式作出,一经公示即视为已经送达。除此之外,其他向您个人发布的具有专属性的通知,将由您在申请本服务时向本公司提供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发送,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请您密切关注所提供的电子邮箱以及手机中的邮件或短信信息。因信息传输、所提供个人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您未在前述通知发出当日收到该等通知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5.信息保留及使用

本公司有权基于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之目的或向您推广其他产品或服务的需要,保留并使用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该信息(向第三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不包括法律禁止出售、非法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

6.数据真实、准确

为保证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本公司应尽量保证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该信息仅能作为您使用本服务的参考依据。若您针对该信息产生任何疑问,请与本公司或第三方支付公司予以确认。

7.交易安全

为保证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本公司应确保整个交易平台的安全、有效、稳定运行,以此向您提供准确即时的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但不承担因黑客攻击、通讯、停电故障、不可抗力等非服务提供方原因引起交易中断、交易错误引起的责任。

8.隐私安全

本公司重视对您的隐私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依据一卡通用户隐私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

9.资金安全

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挪用您使用本服务的资金,您的资金安全依据本公司资金安全管理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

四、虚拟交通卡具体使用范围及使用规则遵循本公司的规则与相关管理办法。若涉及虚拟交通卡账户余额、交易记录、使用范围等相关问题,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虚拟交通卡享受与实体交通卡同等的优惠政策。您消费使用时,无需连接网络、无需打开客户端,只要将Apple设备顶端尽量贴近消费机具感应区即可实现刷卡消费。支付时您需确保Apple设备有充足电量,且账户内有充足余额,否则可能无法支付成功。

六、如您遇到虚拟交通卡开卡、充值、账户余额和交易记录、使用范围等相关问题的咨询投诉,请您联系本公司服务热线:0512-962026或联系Apple Care咨询热线:400-666-8800。如您遇到Apple设备异常、损坏或Wallet其他使用问题,请您联系Apple Care咨询热线:400-666-8800

七、虚拟交通卡视同于实体交通卡,卡片电子钱包可反复充值,卡片内电子钱包限额1000元。卡片电子钱包余额不透支、不计息、不记名、不挂失。若您设备丢失,不支持卡片挂失和余额找回,请妥善保管设备。

八、若您更换设备,可在Wallet内通过您的iCloud账户将虚拟交通卡迁移到您名下的另一台设备中。

九、若您不再使用虚拟交通卡,在虚拟交通卡开卡之日起30天后,可通过“智慧苏州”APP办理退卡业务。办理退卡业务时,“可退服务费”及卡内余额将返还至您的实名账户内;同一实名账户的退款金额,在每个自然年内累计额度不超过2000元(不包括2000元)。

十、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1.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瘟疫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出现上述情况时,本公司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您或本公司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您操作不当;

4)您通过非本公司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第三方支付系统或网络出现故障;

6)其他本公司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3.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本公司不对下列风险担责: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2)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您行为引起的风险。

4.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本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处理违法违规内容,但其不构成本公司的义务或承诺。

十一、知识产权保护

本公司基于本服务所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归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内容的知识产权归您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本公司、您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二、本业务仅适用于目前所支持的iPhone和Apple Watch。本业务虽经过详细的测试,但不能保证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不能保证本业务完全没有错误。如果无法解决兼容性问题,您可以取消本业务。本公司基于本业务实际运营及网络环境的需要,保留随时对本业务的进行修改和升级的权利。

十三、责任承担

1.您理解并同意,使用本公司服务期间,本公司无须对为您保管、代收或代付款项的货币贬值、汇率损失和利息损失及其他风险承担责任,并且本公司无须向您支付此等款项的任何孳息。

2.您确认,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对因您使用或不能使用本业务所产生的损害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的个人损害、商业赢利的丧失、贸易中断、商业信息的丢失或任何其它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计算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您理解并同意,因客观原因引起的无法正常使用本服务,建议由您本人自行处理,本公司可协助排查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1.您在使用本业务的过程中,违反本协议规定,对本公司造成损害的,本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

2.如您的行为使本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本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3.如您的行为使本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本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十五、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一切责任不超过当次服务的发生金额。您同意保证和维护本公司及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如因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您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十六、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会直接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更新版本后的协议、补充协议、协议新增附件等),该公布行为视为本公司已经通知您修改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公司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并应遵照修改后的协议执行。您有权在履行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客户端收费服务的全部款项)的情况下,单方终止本协议。

十七、协议的中断和终止

1.本公司有权基于业务调整或风险管控的需要,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2.在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时,本公司有权暂停、中断或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注销您的虚拟交通卡账户:

1)您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多次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2)您的账户行为存在异常,本公司合理怀疑您可能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如果不终止协议则可能对本公司、其他用户、公共秩序或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

3)您存在盗用他人账户或卡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利等行为;

4)其它应当终止本协议的情况。

3.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不对因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所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终止而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本公司有权依据相关信息认证,对您的注册信息进行核实。本公司基于单方判断,发现您提供的信息虚假,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2)本公司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您在本服务项下所涉及的相关交易进行风险管控。本公司基于单方判断,认为您有可疑交易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情形时,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十八、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公司无义务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披露用户账号中的任何信息。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仍享有下列权利:

1)继续保存您留存的虚拟交通卡各类信息;

2)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本公司仍可依据本协议追究违约责任。

十九、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及与之相关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及其所有补充和附件的签署、内容、解释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对于因本协议及其所有补充和附件而产生的一切争议,任何一方应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您理解并同意,虚拟交通卡功能的实现需要基于Apple的产品、服务等,您可以在Wallet查看相关服务政策。由于Apple产品、服务等导致您使用虚拟交通卡时遭受任何问题、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