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财不苟”出自《礼记·曲礼上》:“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意思是面对钱财不随便求取,洁身自好。后人常用此成语形容君子不以物惑、坚守名节的高尚品格。
苟,形声字,从艸,句声。《说文》:“苟,艸也。”艸即草本植物的统称,本义是指草。作形容词,表示随便、轻率,如《诗经·大雅·抑》:“无易由言,无曰苟矣”,意思是说不要轻率乱发言,做事不可随便。又作贪求,如西汉陆贾《新语·慎微》:“不贪于财,不苟于利。”作副词,表示姑且、暂且,如诸葛亮《出师表》:“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临财不苟反映的是一个人对待钱财、利益的态度——不贪求、不妄取,廉洁自爱,不有辱人格。朱熹在《朱子家训》中告诫子孙后代:“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是说面对钱财利益,要克服贪欲,保持定力,不是自己的,一分一毫都不能妄取。汤显祖在《文昌汤氏宗谱·家训》中有云:“廉者有分辨,临财毋苟得之谓也。”是说面对钱财心有主宰,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称之为廉。
临财不苟、以廉立身,对为官者而言,最重要的是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对不义之财不动心、不起念、不毁节。东汉孔奋曾在姑臧担任县令,此地商业发达,每有县官到此任职,几个月便捞得不少钱财。可孔奋不随波逐流,“躬率妻子,同甘菜茹”,在姑臧主政四年却“财产无所增”,被人讥为“身处脂膏,不能以自润,徒益苦辛耳”。离任之际,当地百姓凑上牛马器物赠之,均被他谢绝。后人赞曰:“分毫不取民膏脂,心中自存清廉尺。”
临财不苟者,心清目明,能洞察不义之财背后的陷阱,黑白之分,一眼可见。《旧五代史·晋书》记载,五代官员高汉筠在襄州供职时,有名恶吏趁暗夜私赠白金五百两,高汉筠正色斥道:你不是多剥削了农民,就是多榨取了商贩,“吾有正俸,此何用焉!”遂将白金悉数上交,并告诫该吏不可再为。正所谓“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一个人对钱财等身外之物能知足知止,其为官治政就能不受到邪气侵染、不被他人左右。
与“临财不苟”相对的是“见利忘义”,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将道义良知抛之脑后,贪财妄取,其结果必定是身败名裂。唐代皇甫枚《三水小牍》记载了一则故事,宿州太守陈璠贪婪成性,任职五年间大肆索贿受贿,搜刮无数钱财,百姓怨声载道,最终被处极刑。临刑之前,这位原本“粗悍木朴,不知书”的官员索笔写下忏悔诗:“积玉堆金官又崇,祸来倏忽变成空。五年荣贵今何在?不异南柯一梦中。”陈璠的教训正应了《左传·昭公十年》中的一句话:“义,利之本也,蕴利生孽。”意思即,道义是利益的本源,不当求利是要带来祸害的。
“临财”是考验,“不苟”见操守。抵制金钱和物欲的诱惑,最紧要的是正心明道,以清正廉洁自励、以蕴利生孽自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戒贪欲、强定力、守规矩,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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